應用華語文學系

   
icon 教學助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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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on 學生基本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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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on 預警與輔導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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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on 畢業生追蹤機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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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on 課程委員會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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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on 跨領域學門知識整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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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on 師生互動機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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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on 活動集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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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on 回管考成效
   
   
   
   
˙學生基本能力

※學生基本能力

一、94學年度入學學生之英語基本能力要求

1.新生修完第一學期大一「英文」與「英語聽講」課程後,須參加至少一次「全民英檢中級初試」或語言中心認可之其他相當程度之考試。入學前已通過檢定者,鼓勵參加「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」,通過者頒發獎金。

2.未通過「全民英檢中級初試」者,大二或大三應以自學方式修讀「空中英語教室」課程兩學期,皆為必修零學分,並參加語言中心舉辦之「期中」與「期末」統一考試。

3.未通過前兩項者,至大四時須繳費修習語言中心所開授的英語文課程,全勤並及格者可申請退費。

4.本系學生須符合以上三點之其中一點,方可畢業。